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百科 > 正文

公司诉讼的类型分为哪几类?

2018-11-20 作者:编辑 点击:次 

在企业经营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纠纷,进入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使得企业必须应对冗长而充满风险的司法程序。司法实践中,在涉诉纠纷的处理中,常常会面临诉讼和仲裁的选择以及互相利用和配合的问题。

重庆翔集律师事务所张从弟律师以案说法

甲、乙、丙、丁四人作为发起人共同设立A公司,A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委托代办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且工商登记文件中的股东签名均为代办公司人员代签。后A公司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股东未曾享受分红,债权人另案起诉A公司要求承担债务责任,且在执行中,甲、乙、丙、丁被法院追加为被执行人。现丁因其名下的账户被依法冻结,故丁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本人不具备A公司股东资格,此案经过两级法院审判,最终二审法院认定,丁之诉请存有逃避债务、恶意诉讼之嫌,其请求不能被支持,确认丁系A公司股东,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张从弟律师解析

民商事案件中诉讼和仲裁的相互利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为了抢时间,利用仲裁造成既成事实或者主要证据;二是为了抢管辖权,当然这方面通常是由仲裁的被申请人提出案件应由法院管辖。根据《公司法》体系,结合公司法理与司法实践,系统总结了公司从设立、存续、变更、运营和终止整个过程可能出现的纠纷类型,常见的公司诉讼大致可以分为六大类型,这六大类型的公司诉讼当事人一般包括股东、公司、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债权人、债务人五种。

张从弟律师支招

常见的公司诉讼大致可以分为六大类型,主要如下:

1. 股东因下列事项对公司提起诉讼。确认股东资格;签发出资证明或股票;要求公司在股东名称中将其记载为公司股东;隐名股东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股东知情权;股东表决权;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确认公司决议无效;撤销公司决议;股份收购请求权;确认公司设立无效;撤销公司设立;强制解散公司;要求法院指令成立清算组;确认公司章程条款效力的诉讼;公司承包经营纠纷而引起的诉讼。

2. 公司因下列事项对股东或经营管理人员提起的诉讼。虚假出资而引起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承担返还出资责任;撤销关联交易;董事、监事从事竞业禁止业务所得收益归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勤勉或忠实义务的损害赔偿;返还公司印章、财务账簿而引起的诉讼。

3. 股东因下列事项对股东的侵权或违约行为提起的诉讼。履行股权转让合同;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股权转让侵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隐名股东转让股权或挂名股东转让股权;股权继承;股东离婚分割股权;股东分立或合并涉及股权转让;股东瑕疵出资而由其他股东对其提出的出资违约诉讼。

4. 股东代表诉讼。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要求侵害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诉讼及要求债务人清偿到期债务的诉讼。

5. 由公司债权人提起的诉讼。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诉讼;公司债权人提出的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与公司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