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通讯员周亚茹 全媒体记者熊秋野)日前,由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认定,未成年少女张某贩卖毒品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并提出了相关的量刑建议,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查,未满18岁的少女张某因交友不慎染上毒瘾,被行政处罚后仍改不了,成年后,竟然以贩养吸,再次走上犯罪道路。2018年12月29日18时许,张某被公安抓获,经询问,张某积极认罪悔罪。随即,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犯罪嫌疑人张某自愿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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